重慶市城市道路物聯網監測技術導則
本公司與重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共同編寫的《重慶市城市道路物聯網監測技術導則》于2020年12月23日正式發布。
標志著重慶智慧道路上的里程碑。
重慶市城市道路物聯網監測技術導則
(試行)
重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
前 言
2016年7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國家信息化發展戰略綱要》,要求將信息化貫穿我國現代化進程始終,加快釋放信息化發展的巨大潛能,以信息化驅動現代化,加快建設網絡強國。2019年4月,重慶市政府第45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重慶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設方案(2019—2022年)》,提出“到2022年,實現智慧生活全民共享、城市治理全網覆蓋、政務協同全渝通辦、生態宜居全域美麗、產業提質全面融合、基礎設施全城互聯,成為全國大數據智能化應用示范城市”。
城市道路是城市建設協調發展的重要紐帶,智慧道路是建設智慧城市的重要組成部分。結合“兩江四岸”治理提升范圍,為進一步指導各區縣(自治縣)科學實施智慧道路建設實施工作,合理判定建設成效,加強城市道路運行監管水平,經廣泛調查研究,認真總結實踐經驗,參考國內外有關規范、標準,并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重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組織編制了《重慶市城市道路物聯網監測技術導則(試行)》。本導則主要內容包括:1.總則;2.主要術語;3.基本規定;4.道路工程監測系統;5. 交通工程管控系統;6. 結構工程監測系統;7.多功能桿系統;8. 道路信息化網絡;9.數據管理與傳輸格式;10.數據安全;11.運行維護。
本導則由重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組織編制和管理,由重慶市設計院負責解釋。執行過程中如有意見和建議,請反饋至重慶市設計院(地址:重慶市渝中區人和街31號,電話及傳真:023-63854124、023-63856935,郵箱:18803976@qq.com)。
本導則主編單位:重慶市設計院有限公司
本導則參編單位:重慶高新數字產業服務有限公司
重慶市建設技術發展中心
重慶交通大學
重慶市市政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
四川華體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飛渡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藍色星球科技有限公司
重慶電子工程職業學院
千尋位置網絡有限公司
主要編制人員 :汪 勇 董孟能 張曉陽 程建林 饒友平
李克玉 陳 軍 李 好 陳近明 孫新敏
蔣曉源 肖子靈 謝可新 黃 鍵 黎 敏
孫 杰 楊 濛 吳 桐 馮 杰 唐 淦
劉四明 宋少賢 羅 杰 徐慧芬 馬 超
張連強 文 充 張 露 黃瀝禾 鄔東強
王鈞彝 劉 冬 李建勇 張宜華 樊 焜
錢 琪 楊 帆 楊 杰 林自強 陳柯宇
朱良清 李婉華 陳亞平 莫仕寧 唐 澤
漆建偉 付 豪 李 響 紀鑫宇 曹珂瑞
主要審查專家 :吳國雄 蔡曉禹 張京街 張乾鵬 曹淑上
王方杰
目 錄
1 總則
1.0.1為指導重慶市城市道路物聯網監測系統建設工作,加強城市道路系統運行狀態的管理,提高城市道路及相關構筑物運營維護水平,及時發現路網運行中存在的問題,促進物聯網在城市基礎設施領域的應用和發展,制定本導則。
1.0.2城市道路物聯網提供的是一個平臺,給上層應用搭建一個數據采集的手段,為道路管理者、道路使用者、道路設計者和道路建設者提供合理的數據依據。
1.0.3城市道路物聯網監測系統的功能定位是服務于城市道路物聯網系統的平臺建設,為道路整體運行狀態提供全方位的感知,并以此為基礎將道路的運行狀態數字化、信息化。
1.0.4本導則用于指導重慶市城市道路物聯網監測系統建設、數據管理與應用、運行維護等。
1.0.5本導則適用于有道路物聯網監測服務需求的新建和改、擴建道路設計,已建道路有條件情況下宜進行物聯網監測系統建設。
1.0.6城市道路物聯網監測設計應按道路等級、設計速度、結構安全等級、事故風險等級綜合分析道路功能;應根據道路功能,結合交通量、使用場景等選用配套設備和主要技術指標。
1.0.7城市道路物聯網監測設計應從道路、交通、結構、排水以及多桿合一的角度分別進行相應設備的選取和設置,在此基礎上實現道路信息化系統感知層、傳輸層的構建。
1.0.8城市道路物聯網監測數據管理、應用和格式劃分根據重慶市CIM平臺數據應用要求設置,本導則僅做原則性規定,結合平臺迭代同步更新。
1.0.9新建道路近期暫不納入城市道路物聯網監測系統時,必須遵循統籌規劃、預留條件的原則進行總體設計,為后期智慧化改造留有余地和創造有利條件。
1.0.10城市道路物聯網監測系統的分析論證和總體要求應作為項目前期研究的重要環節納入道路規劃和設計流程,并在可行性研究中有所體現,同時明確主要建設內容和運營管理模式。
1.0.11平臺體系下的城市道路物聯網監測系統涉及多家產權單位和管理單位,本導則針對應用需要進行總體把控,具體實施階段需與相關部門和產權單位充分對接,實現數據關聯和共享,避免重復建設。
1.0.12城市道路物聯網監測系統建設除應符合本導則外,還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
1.0.13重慶市CIM平臺導則體系包括城鎮排水管網監測、城市道路物聯網監測、軌道交通物聯網監測、公共停車場物聯網監測、公共空間物聯網、公共建筑物聯網監測、物聯網網絡建設、北斗基礎設施建設、5G通信建設、建構筑物通信建設等導則。本導則屬于重慶市CIM平臺導則體系的一部分,各導則關系具體詳見表1.1<span style="font-